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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怎样维权

发布时间 2009-09-14

    某化妆品公司招聘校园销售代理,但拿到代理权的条件是必须得先自己掏钱买300元的产品。某大学三年级的刘某花300元把产品拿回来,结果却发现此产品很难推销出去,结果这300元的产品只能被闲置了。
    经笔者调查,刘某遇到的这种情况只是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为侵害大学生利益设置的陷阱之一种。一些企业或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寻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最后却以未签订合同为由不予退还;还有的公司以实习为由,在公司缺人手时拿大学生当免费劳动力。刘某告诉笔者,她身边的同学中,经常发生此类被坑骗的情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的王长城教授说,遭遇上述情况时,首先要将事实真相报告学校,通过学校出面协助解决,如果学校难以解决,还可以通过学校的主管部门出面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其次,要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一旦在兼职期间权益受损,就可以根据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根据侵权的性质找相应的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起诉,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还需要提醒的是,不要因受骗而走极端,采取过激行为。 
    同时,王教授告诉笔者,大学生在做兼职时,必须选合法的中介机构。遇到中介机构要求先付中介费,必须要求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或开出正式的收据,并注名必须中介成功才收取中介费,切忌口头协议。在兼职期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了解聘方的实际情况。另外,还应当谨慎对待公司或用人单位对兼职的大学生收取押金或扣押身份证的情况。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明令禁止任何公司和单位以任何借口对劳动者收取押金或扣押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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