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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难找迫不得已?三大原因让学生频毁约

发布时间 2009-09-15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他们的心了无牵挂。穿过毕业的岁月,也曾感到彷徨。就在求职的瞬间,才发觉毁约的路,如此的坎坷不平。高昂的毁约金,工资又如此少。心中那美好的未来,如此的清澈高远。为了对理想的追求,踏上毁约的路,他们无怨无悔……

  1、大学生就业毁约现象调查·现象

  工作越来越难找毁约率却愈来愈高

  翻开大学扩招的历史,从1999年到2006年,短短7年时间,毕业大学生几乎呈直线上升趋势,每年递增上百万。 2006年,全国将有400万大学生涌向求职市场,而就业率,保守的估计也只能保持70%。尽管就业形势如此严峻,但在最近的一篇新闻报道中,我们仍然看到,在广州去年批量招聘的大学生中,就业大学生约有30%的毁约。另据记者调查,在全国其他城市,大学生毁约率也多在20%~30%之间。

  现状批量招聘:三成大学生毁约

  记者从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不久前对2005年广东省2000多家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情况调查显示,批量招聘应届毕业生三成大学生毁约。这其中,有两成多的用人单位到岗率不足50%,学生毁约现象较严重。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在广东,部分重点大学2005年毁约率达到11%,而普通大学毁约的现象相对较少,仅为3~5%。据了解,该数字仅统计了有到学校办理毁约手续的学生,此外还有一部分学生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没有涉及就业协议的情况未给统计。

  对于重点大学的毁约率高于普通大学的原因,有专家认为,重点大学毕业的学生有较好的就业条件和就业环境,挑选的资本较多,可挑选的机会也比较多,不少学生到临近毕业还有机会得到很好的工作机会,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在“人往高处走”的心态驱使下,选择毁约。在普通大学,一般的学生都没有那么多挑选机会,往往是“一锤定音”。

  对比

  现在与过去:2003年是毁约分水岭

  据广东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的一项调查发现,在2005年批量招聘应届毕业生的企业中,到岗率不足70%的占了将近一半。这在1999年扩招之前,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广州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员透露,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可以说不存在大学生毁约,那时企业以能招到大学生视为莫大的荣誉。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有毁约现象出现,不过不到1%,毁约多半因为家人不愿子女离家太远工作。到了2003年,第一批扩招的大学生毕业,毁约现象开始逐渐浮出水面。近几年,随着每年几百万毕业生涌向就业市场,毁约率也出现暴增发展势头。

  重点与非重点:毁约率相差不大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名校毕业的学身与普通院校毕业的学生毁约率也有较大差别。但是,纵观全国重点大学,毁约率并无多大差别,一般都在3%~10%中间,相差7%,普通高校毁约率相差则达到10%。

  据悉,在广东,重点本科院校如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官方统计数据多数高于3%,有少数院校达到10%。在广东省二批本科院校中,A线院校毁约率略高于B线,约为8%,少数学校达到13%,B线院校基本保持在5%左右。这些院校学生反应,在他们身边,时有同学毁约,如果没有学校和企业对毁约的限定,实际毁约率将远远高于上面提到的数据。但是,在内地,普通高校毁约率要高于沿海城市,约为11%。

  沿海与内地:普通高校毁约率相差10%

  记者对沿海城市粗略统计发现,沿海城市大学生就业毁约率略低于内地,平均起来有20%左右,在内地大学生就业毁约率平均约为30%。这其中,普通本科院校所占比列较大。在内地,经济不如沿海发达,就业机会没有沿海多。重点高校的学生凭借学校和自身优势,多数都能容易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一般本科院校的学生,在沿海地区,尽管在学校名气上处于劣势地位,不过众多的就业机会让他们容易找到满意的工作。而内地的学生,不论在地域还是学校名气上,想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比名校学生难得多。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一方面寻找一个一般工作保底,另一方面又积极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工作。一旦找到了,就只能毁约。

  三大原因让学生频频毁约

  在记者采访的众多毁约学生当中,为了获得更好发展毁约的学生占到调查学生的43%,由于公司招聘之初所做承诺占到20%,因为家庭、恋人关系不愿两地分隔的占到12%。另外,因为专业不对口毁约的占10%,签约时间太长约占4%,自身能力有限占4%,其他的占到7%。

  原因一:为了更好的发展

  为了更好的发展是学生毁约的一个重要原因,占到调查学生的43%。他们表示:未进入社会前,如果能在第一个职位上有个好的起点,会减少自己接下来的跳槽频率。如果毁约是建立在工作的兴趣与合适的角度来看,他们没有错。另据了解,在部分重点大学,因为考上公务员而毁约的占总数将近1/3。

  原因二:公司承诺没有兑现

  “我也不支持毁约,对个人、企业、学校都不好,但现实让我不得不这么做。”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应届毕业生小吴告诉记者,因为签约的时候自己没有慎重考虑,进入公司后发现公司所承诺的内容也没有实现,导致小吴提出解约要求。据记者抽查发现,签约前考虑不慎导致学生毁约占调查人数的20%。这一类学生大多因为缺乏工作经验,盲目相信用人单位所做出的承诺,最后发现与单位实际情况有所出入,甚至大相径庭,最后也只能“适者生存,不适者毁约”。

  理由三:不得不离开这个城市

  由于家庭要求、恋人分隔两地等因素而毁约的学生也屡见不鲜,占到调查人数中的12%。据在高校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李老师讲:“这些学生毁约,一半是父母不同意去异地工作,也有相当一部分因为彼此的恋人要去异地工作,就跟着要过去。”像这种情况,人之常情,一般也很难做思想工作,只有同意让他们毁约。

   经典个案

  签约11人毁约10人

  今年年初,在广州某重点大学举办的一场招聘会上,广州市一家民营企业当天招了11个毕业生,但没过几天,有10个学生与这家企业毁约。

  究其原因,原来该企业是一家民营公司,该公司在招聘会,要求符合条件学生当场签定协议。当事人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没有考虑别的,只想着现在找工作那么困难,有公司当场拍板用人,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于是,我和我那10个同学都也没慎重考虑,在对应聘的单位和职位有初步了解之后,就当天签约了。”结果签了之后,11个学生有10个后悔了,因为经过他们的了解、调查,该公司存在许多不适合自己的地方,有些职位与所学专业根本对不上号。在经过几番考虑之后,10个学生找到公司,要求毁约;公司又找到学校,不能毁约。经过艰难的周折之后,10个学生最终还是选择毁约。

时报见习记者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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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金变迁史

  在大学生毁约猛增的当下,违约金也如雨后春笋暴涨。据记者调查,上世纪90年代初,“违约金”在800元左右;到了2000年前后,学校、企业收取的违约金数额一般是1000~2000元,到2003,仍然是3000元。但是,许多企业对于大学生毁约其实是不收违约金。2005年,大学生毁约日趋增多,违约金也涨至3000元以上,少数大公司对毁约大学生收取的违约金高达8000~10000元,有的甚至达到20000元。而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对于特殊岗位、特殊专业的大学生收取的违约金也比较高,一般都在五六千元到一万元之间。时报记者杨启蒙

  企业数据最高毁约率达40%现实原因占主流

  在调查的企业当中,毁约率差别较大。信誉效益好、知名度高的企业毁约率都比较低,只有5%左右。与之相反,一些较一般的企业毁约率一直据高不下,达到30%~40%。在这些毁约的学生中,基本上都是现实原因:考上研究生了、要出国了、考上公务员等等,约占到80%~90%。广州某民营企业副总经理刘详告诉记者,他们每年都招聘十来位大学毕业生,但总会有三四位还没等带毕业后毁约而去。这些毁约的大学生,一般都是找到了一份收入更高的工作或是更好的工作单位,比如去了国企、外企或是考上了公务员或者出国留学。时报记者杨启蒙

  2、大学生就业毁约现象调查·声音

  指责大学生毁约有失公平

  因为毁约,有人说,他们是诚信缺失的一代,但他们奉行“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因为毁约,有人说他们是眼高手低、最不切实际的一代,但在他们眼中“自由与梦想才是人生的主打歌”;因为毁约,还有人说他们是脆弱伤感、不经风雨的一代,但他们说“年轻没有失败”。大学生毁约,指责声、漫骂声不绝入耳;大学生毁约,无奈声、叹息声无人问津。谁没有年少轻狂?谁又能懂得他们心中的迷茫?

  随机调查过半被访者对毁约表示理解

  记者用一周时间随机采访了100名在职人士,调查结果显示:37人对大学生毁约表示“理解”;25人支持大学生毁约;26人“反对”大学生毁约;12人对大学生毁约表示“无所谓”。其中,对大学生毁约持“理解”与“支持”的意见超过了半数。

  留学英国的伍泽斌给记者发来E-MAIL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首先是一个求职者,接下来才是一个大学生,因此他按人才市场规则办事则无可争议。”

  常驻广州的北电网络工程师邝建华则认为毁约也有能力之分:“不见得人人都有勇气与能力去毁约,这是市场对大学生的一个考验,有能力就可以毁约,毁约是另外一个起点。”

  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梁斌指出:“大学生初次毁约是他们职业生涯中的第一次跳槽,他们把毁约当作一个逐渐改善个人生存环境的全新起点,表现出对自己职业发展的规划欲望,并主动将自己置身于流动的人才市场当中。” (记者 黎华)
  专家视点 大学生有毁约的权利

  广州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尚中: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就业协议本身就是一种合同。合同既可以签订,也可以解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中应该有关于毁约的条款。也就是说,缔约方既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也有毁约的权利。只要毁约方承担了毁约的责任,那同样是履行了合同。就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来说,“毁约”即解除合同的权利不仅属于大学毕业生,同样也属于用人单位。如果有了更合适的人选而又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同样可以毁约。时报记者杨启蒙

  企业看法 大学生毁约企业也有责任

  招聘中也有“黑心雇主”

  香港虎彩集团人力资源总监曲国安博士:大学生毁约有时确实是不得以而为之,因为在那些进校园招聘的企业中,确实混杂着不少不够诚信的“黑心雇主”。大学生如果因为遇到这种公司而毁约,是非常值得同情的。  民企培养大学生缺经验

  广州某民营企业的副总经理刘详:现在中小民营企业是大学生毁约行为的最主要受害者。中小民营企业招聘大学生其实是需要更大的决心、付出更多的成本,但越来越高的大学生毁约率浇灭了许多中小民营企业的热情,甚至变得不敢用毕业生了。不过,也有许多中小民营企业确实存在着缺乏培养应届毕业生的经验、待遇不高等问题,这些都是大学生毁约的重要原因。

  企业对大学生应大度

  立白集团人力资源总监杨德勇:绝大部分大学生的毁约行为,显然并非是故意而是出于无奈。

  首先,现在大学生所面临的就业压力很大,许多大学生先找一份工作保底,如果有了更好的机会就毁约,这值得理解。其次,第一份工作对于大学生一辈子职业生涯的重要性可以说是战略性的,就像一家企业投资一个新的项目或确立新的发展战略。大学生如果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份工作,我认为,他们应该得到调整的机会,何况他们毁约时通常会支付一笔毁约金,已付出代价。此外,大学生承担风险的能力要比企业小得多,他们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因此,对于大学生毁约的现象,企业应用更广阔的胸怀去面对。

  大学生求职风险高

  广州无线电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白云:许多企业招聘大学生的初试、几轮复试的时间加起来也不到两个小时,大学生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把工作定下来,各方面的风险其实还是很高的。目前许多企业招聘大学生的方式本身就不够科学,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生毁约现象。时报记者杨启蒙

  学校见解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处于被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赵烨:大学生毁约可以理解,并非全是由他们个人不诚信造成的,社会大环境占了很大因素。

  我们在引导大学生讲求诚信的同时,也希望整个社会对大学生毁约多一点了解和关心。

  现在大学生就业起薪点悬殊特别大。同一个班的同学,有人找的工作月薪五六千元,有人只有八九百元,悬殊太大,学生当然会以前者为参考标准,找工作要求高就容易理解了。此外,目前很多民营企业用人没有严格的工资标准,而是尽量压价。大学生如果感到工资少,除了养活自己,没有多少钱回报家人;那么心理肯定会不平衡,然后只有跳槽找工资更高一点的企业。所以,建议国家、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制定大学生就业最低工资标准。

  学生声音

  工作难找,迫不得已

  暨南大学研究生张丹羊:从原则上来说,我不赞成,毕竟这是诚信问题,但是现在工作不好找,当然要货比三家,才知道哪个更适合自己,更有发展前途。我身边也有同学毁约,他们后来找的工作基本上都比原来的要好,而且大家工作得很开心,所以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

  中山大学大四学生洪炜:我们宿舍四个人,对大学生毁约全部表示可以理解,当然也应该尽量避免。理解的原因是因为第一份工作关系到一生的发展前途,如果选择不是自己本专业的工作,就是从一个领域到另一个领域,当然要慎重。另外第一份工作,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轻率签约。

  湖北黄冈师范学院大四学生白菲斐:我能理解,毁约是自己选择的,不论应不应该,都有迫不得已的理由。毕竟工作难找,大家都知道。但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3、大学生就业毁约现象调查·反对声音

  “宁可杀错也不放过”不可取

  在对大学生毁约行业表示理解的同时,不少人士同时指出:大学生毁约要把持一个度。不论是为了追求更好的发展,还是为了自由,也意味着责任,都要遵守秩序。我们谈毁约有理、谈年轻、谈责任、谈自由,目的是希望大学生们有一个平和的心态,再次踏上就业之路时,不至于误打误撞,头破血流。

  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

  在调查中,记者看到,为了获取自己满意的工作,大学毕业生“四下撒网”的例子比比皆是。然而,很多大学生迫于就业压力等多种原因,心态并不成熟,有“宁可错杀也不放过”的心理,导致不够理性的签约行为发生。

  有企业界人士指出,目前大学生找工过程中,一旦出现薪金高低悬殊较大、工作内容不合本意、个人发展空间受限等问题接踵而至时,现实与期望的差距就促使大学生“这山望着那山高”。如果说不断调整自身定位,变毁约为解决矛盾的手段是一种可取方式,是对自己未来发展的一种负责态度,但毁约过频并不利于大学生今后的成长。而有法律界专家也指出,如果说诚信属于道德范畴,而契约是一种法律规范的话,那么大学生毁约应是有条件的,毁约同时也将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人生第一件事不应是毁约

  广州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尚中提醒大学毕业生,毁约对大学生来说并不是好事,在投身社会之前做的第一件事不应该是“毁约”,这对大学生今后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的树立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广东省人才研究所副所长袁兆亿认为,大学生毁约也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相应的代价。破坏契约的行为本身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他说,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如果在一个非常注重信用记录的社会里,假如一个大学生在找工作之前毁过四五次约,你看是否还有企业敢聘请这样的大学生?因此,大学生为了毁约所支付的成本,绝不只是陪上了一笔违约金,可能还要付出一笔不菲的道德成本。

  声音 要让学生重视契约

  广东商学院院长吴家清:毁约现象是大学生就业观念和就业心态的反映,这是一个正常的情况,与就业形势和就业市场呈“灰”、“白”密切相关。学校只能通过严格把关和批评教育的方式约束学生,但更重要的是社会进步、制度完善,让学生为他的失信行为付出相应代价,从而重视契约的作用。

  中山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黎老师:我认为高校不能鼓励大学生随便毁约,而应严格把关,它看成是诚信教育需要加强的工作。同时对学生提出的每个解约要求都给予重视和研究探讨,最后再作决定。

  暨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陈晓明:诚信教育是大方向。学校要严格把关,按照教育部门要求,既要维护学生权益,也要维护用人单位的权益。

  学校要通过大量的诚信思想教育,让学生明白违约不仅影响到学生自身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影响了整个学校的形象,对将来师弟师妹找工作是十分不利的。

  学校支招 调整人事招聘制度有利降低毁约率

  “在目前的就业形势下,通过学校的制度来约束学生毁约行为是很难起效果的。”广东商学院院长吴家清表示,更重要的是社会进步、法制完善,如果国家能够从制度、机制层面上对大学生毁约进行立法,通过法制轨道、立法处理,大学生随意毁约的现象应该会减少。但为此付出这么高的成本似乎没有必要。

  中山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黎老师则认为,如果社会在人事招聘上作出一些结构调整可能会大大减少学生毁约率。据称,目前大学生因考上公务员而毁约占大多数。据了解,由于公务员招聘最后确定的时间太迟,而大部分学生都对自己能否考上不具信心,为了“保底”,他们做好“两手”准备,早早就签了一家公司,考上公务员了就毁约,没考上就乖乖地到签约的公司报到,所以公务员录取结果公布之时,也是学校毁约率也呈飙升状态。黎老师表示,如果公务员考试能够在大学毕业生第一个招聘阶段就完成的话,学生毁约现象应该会大大减少。

  就业指导 加强职业规划与心态调整

  “我十分认可当今大学生的市场意识与自主能力,但也对大学生空前强盛的浮躁心态表示担忧。在记者的网上调查中,在上海开公司做老板的谭涌健指出,随着大学生毁约现象的日渐增多,各地高校和用人单位都采取了一些惩戒失信行为的具体规定和做法,然而事实上这些措施并没有起到“根治”作用,因为缺乏诚信并不是造成毁约的主要因素。而据复旦大学等高校所作的一项毕业生调查显示,有八成的毕业生是因为缺乏对单位的了解和自己定位不清毁约,其主要原因在于学生缺乏职业规划。广州某知名服装人士行政主任孙小姐认为,导致大学生频频毁约的原因在于大学生浮躁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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