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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武胜县一11岁男孩“豆豆”,在加一名10岁女孩“依依”为QQ好友后,便在聊天过程中劝诱小女孩与之裸聊。聊天结束后,豆豆以“将裸照公布在网上”威胁依依为其充100Q币。依依没有理会,但晚上在QQ群及豆豆腾讯微博上发现了自己的裸照。(8月13日 《成都商报》)
社会新闻版块下,“裸”字当头的情迷或犯罪的光怪陆离事实,每日刺激着人们的眼球。11岁男孩劝诱同龄女孩裸聊并借机拍裸照、勒索,倘没有“主角”的超低龄作“噱头”,恐只不过成了另一个“腥色”轶闻而淹没在类似喋喋不休的“钩沉”之中。本该“单纯”的少年,与老练的“谋罪过程”,二者间强烈的反差却已然戳中了社会麻木的神经,令人痛心于“童年的失守”。
父母、学校、社会,孩子成长教育的每一环,似乎都该为这一荒诞的脚本负责。而捋清并剥离掉情绪上的“震惊”之后,细究本源,“不设防”的网络也许首先须为之“背书”。
11岁的年纪,如若在网络尚未普及的过去,也许是在享受着在河里摸虾、钓鱼的天真烂漫。而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当下,刚刚上学的孩子,就面临着网游、电玩等网络世界的诱惑。加上多为“独生”,若父母无暇或因不懂电脑(如豆豆母亲)疏于引导,就更可能把孩子推向“在网络中裸泳”的边缘。
现实的情况则是,网络虽是缤纷多姿、信息丰盛,其预设的普适性门槛却是面向成年受众的。“艳照门”、“灭门案”、“性侵犯”,诸如此类“少儿不宜”的内容,在任何一个网站都能轻易搜寻。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罪与罚”、“美与丑”,成人世界的阳光及阴暗,倘这些都一股脑地呈现在懵懂少年眼帘,长期浸淫,必然影响其尚不成熟的心智及人格的发展。
例如,以常情揆测,11岁的小男孩如何能想到要跟女孩裸聊,还拍裸照,迫胁对方为自己充钱。尽管目前,尚不确知,小男孩为何会有这般与年龄不相称的“预谋”。但最大的可能是,他平日经常上网,得以浏览一些“重口味”的文字或图片。笔者注意到,就在某挂着这条新闻的网站下方,就赫然列着5条类似的“犯罪新闻”。如“女大学生做兼职模特被迫拍裸照”“男子不满分手手持裸照和性爱视频敲诈女友”……
严格地说,发布这些“腥或性”的信息并不违法。自由的网络空间,更不可能杜绝这种“现实的另一面”。问题在于,成人本位的互联网,还没有很好地呵护未成年人的策略。有电脑的家庭,只要孩子稍能识字,他们在网络世界阅览到的内容便与父母所看到的一模一样。失去了应有的区隔,成人与童年的精神分界就归于模糊,儿童的“畸形早熟”与成人的“返稚化”交相成为一种时代的症候。
因此,网络决然不是“洪水猛兽”,它可以成为孩子们获取知识、扩展视野的良师益友。但显然,网络也绝对不是一个“纯净的世界”。里面既会上演“灰姑娘遇上白马王子”的童话,也有“小红帽遇上大灰狼”的欺骗与不堪。对于孩子而言,网络就像是另一个浩渺的宇宙,但如果没有监护人及相应机制的“规约”,他们纯洁的心灵也可能被网络的“黑洞”吞噬。“不设防”的网络展现的是赤裸裸的成人世界,于幼小的孩子,显然是难以承受的精神负荷。
“中年处长通过漂流瓶引诱猥亵男童”“11岁男孩劝诱女童裸聊并拍照勒索”等一例例“始于网络”的犯罪,折射了现今网络在“守护童年”方面的裸奔状态。种种漏洞,亟需受到重视并予以修补。诸如,当网络运营商相关记录显示未成年用户发出“裸聊”或“裸照”等信息时,是否应有相关的提醒或适度干预机制。一个11岁男孩可以把一个10岁女孩的裸照公然贴在自己的微博上,足以显现当前这种粗放的“网络不设防”弊病是何其的严重。 |